一、用户采用我厂产品:
◇义务提供装置系统设计;
◇承担系统的安装调试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;
◇义务培训操作管理人员。
二、对售出的产品:
按设计要求或双方所商订的技术指标,使用寿命,
期限从投入运行起,承担责任至限期。如未达到设计
的技术性能指标,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不及
时影响用户正常生产的,我厂承担民事责任,用户可
依法追究经济责任。
三、对采用我厂大型成套产品的用户:
如用户要求,我厂可提供人员到现场负责日常操
作管理,其费用双方协商解决。
四、产品质保期内:
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运行故障,我厂免费承
担保修义务。
五、产品质保期外
超出保修期限后,客户只向我公司支付现场的基本维
修费用,同样可享受
到保修期内一样高质量、高水准的
服务。
六、用户对质量反馈的信息及要求:
不管任何原因引起的重要运行故障而影响贵方的正
常生产运行,本公司的技术人员将于5-24小时(省外72
小时)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,特殊情况除外。长期提供
技术支持。
七、此规则适用于我厂生产的全部产品:
无论是产品技术、质量、服务,还是安装调试等
问题的咨询都可以得到满意的答复,让用户放心使用
本厂产品。本厂宗旨,一切为用户着想,为用户服务
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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